“案件采用简易程序的多、调解撤诉的多、物业公司胜诉的多、服判息诉的多……”昨日上午,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,发布2017年度十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以及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》(以下简称《白皮书》),对当前全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梳理,并提出对策和建议。
《白皮书》指出,近年来,随着江门地区商品房市场的繁荣,物业服务行业得到长足发展,但一些物业公司的服务观念僵化、管理模式陈旧,物业服务水平无法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需求,在业主维权和自治意识日渐增强的情况下,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频发;再加之一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,随意拖欠物业管理费,江门市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大幅上升。据统计,2014年至2017年6月,全市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3326件。
物业公司胜诉比例较大
昨日发布的《白皮书》指出,全市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,呈现逐年上升趋势,且主要集中在蓬江、江海、台山等区域。该类案件的诉讼主体以物业公司与业主为主,少量涉及业主自治组织,而诉讼争标的集中在追缴物业管理费,且存在业主对其抗辩理由缺乏有效证明和一定程度“送达难”的情况。
从裁判情况来看,该类案件以独任审判为主,以合议庭审理为辅;以调解方式结案为主,以判决方式结案为辅;物业公司胜诉比例较大,业主抗辩不易被采纳;案件服判息诉率超八成,审判工作成效明显。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曹利表示,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频发主要原因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“供求”矛盾,“业主委员会”等业主自治组织难以发挥作用,新旧物业公司管理交接的矛盾,物业服务行业自身发展不够完善,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行政管理规定不健全等。 |